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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岩汽车站主体大楼三楼西侧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
0658-1700SZTC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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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石岩汽车站主体大楼三楼西侧物业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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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深圳市宝路华石岩汽车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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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简介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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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8年0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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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18年0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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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西路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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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用途 |
此物业用途为商业或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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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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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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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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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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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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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 |
否(整体物业不得拆散对外分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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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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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3年(2018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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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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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 2 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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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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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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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
除租金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另外,其中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共用电梯费用(含维修、年审、电费等费用)800元/月。出租方代收电费(1.4元/度),水费(6元/m³)。承租户需装修或加装消防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户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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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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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需要承租方接受(或承诺)的事项:
1.物业现处于简装状态,以物业中标后实际移交的状态为准。
2.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的,需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书面答复后实施,装修方案不得损害建筑物承重结构,不得凿拆现有墙体,不得改变该物业主体结构或破坏物业外观,且需符合消防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获得消防等部门审核通过(需自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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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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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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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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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8年02月27日到2018年0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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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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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提供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法人、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4)资格条件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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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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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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