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页左侧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115区宝安客运中心大楼7楼
电话:0755-29978772
传真:0755-29978771
邮箱:14055437@qq.com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为企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68-1746ZD150F)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
企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0868-1746ZD150F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定标方法 |
竞价法;(竞价时间2017年 6 月 14 日 10:00:00 ) |
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最高限价:
1)月总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0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零伍仟元整,含税)/月;
2)年总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66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元整,含税)/年;
3)月、年总费用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 |
项目要求 |
1、项目内容简介:本项目涉及采购人指定场所所需的安保服务,日常需配合所驻点单位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和治安维稳工作,确保所驻点单位人流、车流有序。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未查询到的须由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
分包、转包 |
不允许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招标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
2017年 5 月 24 日至2017年 6 月 6 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8:00(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
方式及售价 |
1、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价格:¥8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发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4、标书发售联系人:杨小姐
5、发售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6、发售电子邮箱:339288519@qq.com |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未查询到的须由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发售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 6 月 13 日 14:00:00 至 14:30:00 (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
开标时间 |
2017年 6 月 13 日 14:30:00 (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开标室 |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1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 0755-82786018/82786038-80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须在2017年 6 月 9 日18:00前将金额:¥35,0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圆整)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否则将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
公示网址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
其他事项 |
无 |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二〇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