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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0 00:00:00
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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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路华集团自有场站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宝路华集团自有场站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 分类:项目发布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6-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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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宝路华集团自有场站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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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宝路华集团下属3个自有场站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深圳市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宝路华集团自有场站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项目。

项目范围:在宝路华集团指定的3个自有场站(宝安客运中心汽车站、石岩汽车站、黄田客运站)建设新能源充电站,包括:项目投资、项目设计、建设施工、设备采购、监理、结算审核、验收、运营管理。

项目建设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120个自然日完成。包括设计、建设、采购设备、安装、配套工程、验收。

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采用“5+3”模式,即自验收合格日起8年(前五年为保障性合同;后三年为非保障性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通过评标小组与供应商谈判后,出具的评审报告,定标小组以票决法(一人一票,得票多者中标)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

二、采购原则

1.公平原则。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谈判条件不得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条款,在谈判过程中,公平地对待每一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保密原则。招标小组与供应商的谈判应是保密的,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另外的任何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3.公开原则。事先公布评审标准及评审程序。在谈判开始前,提前告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评审标准及程序。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资质条件

1、在深圳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

2、投标人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局备案的新能源充电设施营运商资质;

4、在深圳市内已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功案例,并对外开放经营;

5、具备专业的售后服务能力,在广东省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且运行良好;

6、能够承诺充电站的报装以招标方名义进行备案,相关费用由投保方承担;

7投标方具有先进的充电桩安全监控子系统,同时建立完善的充电站运营监控管理系统,主要实现站内设备实时监控、数据统计处理、资产管理、视频监控、有序充电管理、计量计费等功能,实现充电过程的自动化以及基于充电桩联网自动化运营与管理

8、本项目只接受企业法人独立申请,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分包、转包或者将项目的财产及财产性权利抵押给第三方贷款融资。

(二)投标其他要求

1、已建立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2、投标人必须承诺充电服务费分成比例必须大于等于25%

3、投标人必须承诺所建设的充电站内的充电设施均购买意外保险;

4、投标人必须承诺所建设的充电站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5、投标人必须承诺各场站最大建设的充电桩数量,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无条件按照招标人充电桩建设数量要求;

6、投标人必须承诺充电站场站冠名权必须包含“宝路华”字样;

7、充电站内充电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速充电桩,能够满足目前深圳市各种类型的纯电动(混合动力)公交车辆的充电需求,同时满足社会纯电动小车及纯电动出租车充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报名及标书申领时间:2016616-6249:00-11:3014:30-17:00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0号客运中心大楼六楼602

领取要求: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件

保证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开始前以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交纳谈判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开户名称: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宝安支行;

银行帐号:41019400040001795

投标供应商应于2016627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视为放弃。谈判保证金于谈判会议后10个工作日返还供应商,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组织现场勘查

1、现场勘查地点:宝安客运中心汽车站、石岩汽车站、黄田客运站

2、组织现场勘查时间:2016624日早上8:30-下午16:00

3、时间安排:

时间

地点

备注

9:00-10:00

宝安客运中心汽车站

当天不参加现场勘查的投标人,请自行前往各场站进行勘查

10:30-11:30

黄田客运站

14:30-15:30

石岩汽车站

六、答疑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1、答疑时间:2016624日中午17点前,在此期间接受并回复供应商的书面答疑要求。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62814:00,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0号客运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截标时间及地点

截标时间:2016628日下午14:00

截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0号客运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662814:30

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0号客运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九、联系事项:

名 称:宝路华集团自有场站充电站建设运营合作项目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客运中心大楼602

电 话:0755-29978810

传 真:0755-29978771

联 系 人:骆先生

 

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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