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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路华集团自营车辆燃油柴油供应的
采购公告
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宝路华集团下属自营车辆燃油供应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深圳市具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宝路华集团下属自营车辆燃油供应及配套服务采购
二、项目需求:
1、合同期间(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1日),每天配送国IV柴油并提供加油服务(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保证配送的柴油油品质量达到国Ⅴ标准
3、保证加注的柴油数量计量误差不超过3‰
4、配送方法及提供的加油服务以中标的投标书方案为准
5、柴油的报价必须低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深圳区域油站零售最高限价(含发票等各类税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深圳市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并具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8、油品配送必须是取得成品油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负责承运
9、供应商的产品须在合同期内不间断供应且质量可靠,有较好的售后服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报名及标书申领时间:2016年5月23日9:00-11:30;14:30-17:00。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0号客运中心大楼六楼602室
领取要求: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
保证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开始前以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交纳谈判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开户名称: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宝安支行;
银行帐号:41019400040001795。
投标供应商应于2016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视为放弃。谈判保证金于谈判会议后10个工作日返还供应商,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发现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造假的现象,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五、答疑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1、答疑时间:2016年5月24日中午12点前,在此期间接受并回复供应商的书面答疑要求。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5月27日14:00,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0号客运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截标时间及地点
截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下午14:00
截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0号客运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6年5月27日14:30
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0号客运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八、联系事项:
名 称: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自营车辆燃油供应采购招投标小 组办公室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客运中心大楼602室
电 话:0755-29978810
传 真:0755-29978771
联 系 人:骆小洲
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